體例變更說明
《臺灣傳播學刊》人工智慧(AI)工具使用規範
壹、使用原則
一、作者可使用AI工具進行語言潤飾、資料初步處理、視覺化生成等輔助性任
務,惟應保留研究與寫作的主體性與學術貢獻。
二、所有AI產出內容皆應由作者負完全責任。AI工具不得列入作者名單。
三、嚴禁使用AI生成虛構引用、偽造資料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。
貳、揭露規定
作者如使用AI工具,應於文中明確揭露,內容應包含:
一、工具名稱與版本(例如:ChatGPT-4, Midjourney V5)。
二、使用目的與範圍(例如:語句潤飾、資料初步分類、圖像生成)。
三、揭露位置建議:方法章節、致謝段落或附錄。
參、範本說明
一、語言潤飾用途:
本文部分語句潤飾曾使用OpenAI ChatGPT-4協助,所有內容均由作者進行審閱與修正。
二、資料處理輔助用途:
本研究於初步主題歸納階段使用GPT-4進行自動化標記,隨後由研究團隊交叉檢視並完成編碼流程。
三、圖像生成用途:
本文圖2與圖3為DALL·E生成之視覺示意圖,僅作為理論說明輔助,不屬於實證資料。
肆、AI常見使用情境指引
使用情境 |
是否可行 |
是否需揭露 |
備註說明 |
使用AI潤飾語句結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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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|
建議於致謝段落揭露 |
使用AI進行初步資料分類與命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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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於方法論中說明AI介入與人工驗證過程 |
使用AI生成圖像作為說明示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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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冒充為原始研究資料 |
使用AI撰寫文獻回顧或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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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|
應由作者親自撰寫學術觀點 |
審稿人使用AI生成評語或摘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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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|
涉及機密資料,明文禁止 |
伍、相關規定
一、編輯委員會與審稿人可要求作者補充AI使用記錄、生成提示語(prompt)或相關說明。
二、審稿人嚴禁使用AI工具審查論文內容,以避免資料外洩或評估偏誤。
三、編輯委員會可要求投稿者與審稿人填寫AI使用聲明表格,確保其行為符合本刊學術倫理與技術規範。
陸、其他事項
一、違反本規範者,本刊得依情節採取修正、退稿或撤稿等處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