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e 2026 No. 49

編輯室報告

Editor's Note
/ /陳志賢 / 客座主編 蕭 蘋、孫秀惠
Chih-Hsien Chen
本期的「媒體與 #MeToo 運動」專題儘管籌備多舛,一度延宕,
但是內容精彩、發人深省,値得耐心等待這些作品彙集成冊。這三篇
論文共同回應了臺灣 #MeToo 運動在2023 年之後所揭露的核心問題:
性暴力不僅是個別事件,更是牽涉媒體權力、性別秩序、情感政治與
司法結構的社會性議題。尤其値得注意的是,#MeToo 的爆發,並非單
純來自受害者個人的揭露,而是建立在社群媒體平台、新聞媒體再現,
以及公眾情緖動員彼此交織的傳播條件之上。當代 #MeToo 運動所面
對的挑戰,也不再只是「眞相是否被說出」,而是「眞相如何被相信」。
在後眞相與後女性主義媒介文化交錯的脈絡中,女性與性暴力倖存者
的發聲,往往必須先通過社會對其可信度的檢驗,甚至被迫以高度情
感勞動與自我揭露來換取公眾信任。這些研究共同指出,性別不平等
不僅存在於制度與職場,更深刻地嵌入媒體敍事與公共論述之中。
三篇專題文章分別從不同層次切入 #MeToo 運動的媒體實踐與社
會後果。蕭蘋的論文以「大牙vs 黑人」事件為案例,分析後眞相時代
中女性受害者如何在社群媒體上進行「可信性表演」,並指出女性揭露
性暴力時,經常被預設為「可疑主體」,其言說必須不斷接受懷疑與審
判。方念萱則從女性主義批判言說分析出發,檢視臺灣主流新聞媒體
在 #MeToo 報導中的敍事方式,特別關注媒體如何透過標題、框架與
旁觀者角色,再製或削弱性暴力議題的公共性。研究進一步提醒,媒
體若缺乏結構性的性別視角,將可能使原本應促成社會民主化與集體
覺察的 #MeToo 敍事,再度轉化為羞辱與沉默。記者陳虹瑾則聚焦新
聞工作者與倖存者在司法與輿論壓力下所面臨的風險,指出在臺灣現
ii 《臺灣傳播學刊》第49 期
行司法與媒體環境中,性暴力倖存者卽使選擇發聲,仍可能遭遇刑事
與民事訴訟、名譽攻防,以及長期的社會壓力;而記者在報導過程中,
也可能成為被提吿與被攻擊的對象,顯示媒體工作早已難以維持傳統
新聞學所強調的「情感中立」。
綜觀三篇研究,可以淸楚看見傳統大眾傳播媒體與網路社群媒體
在 #MeToo 運動中的不同功能與影響。社群媒體提供了性暴力倖存者
突破既有媒體門檻的發聲空間,使原本被壓抑的私人創傷得以快速擴
散並形成集體共鳴,進一步推動公共討論與制度檢視。然而,社群媒
體同時也是情緖動員、輿論審判與假訊息擴散的場域,受害者在獲得
支持的同時,也可能遭受匿名羞辱、網路霸凌與人格質疑。相較之下,
傳統新聞媒體雖然具有議題設定與公共認證功能,能夠將個別事件轉
化為社會問題,但其報導框架與商業邏輯,也可能過度聚焦八卦化、
戲劇化與個人化敍事,而忽略性別權力結構本身。更重要的是,媒體
在 #MeToo 運動中經常同時扮演「加害者」與「受害者」的雙重角色:
一方面,媒體可能透過獵奇化報導、二次傷害與不對等再現,加深倖
存者的創傷;另一方面,新聞工作者在揭露性暴力事件時,也可能承
受法律追訴、政治壓力與職業風險。這種雙重位置,突顯媒體並非單
純的中立旁觀者,而是深度涉入性別政治與社會權力運作的重要行動
者。
因此,面對 #MeToo 運動所揭露的結構性問題,媒體不應僅將自
身定位為資訊傳遞者,更應積極承擔專業倫理與社會責任。首先,媒
體應建立以倖存者保護為核心的報導倫理,包括避免二次傷害、尊重
當事人意願、審愼處理身份揭露與創傷敍事。其次,新聞工作者需超
越事件化與個人化框架,從制度與文化層面分析性別權力關係,使性
暴力不再被視為偶發醜聞,而是社會結構問題的一部分。此外,媒體
亦應反思自身內部的性別權力結構與勞動環境,避免成為壓迫與沉默
文化的再生產者。在後眞相時代,媒體最大的責任,不只是追求流量
與速度,而是在情緖、輿論與權力交錯之中,保護新聞工作者的專業
與安全,持續維護公共討論的倫理性、公平性與民主性。
唯一的一篇一般論文則將研究視角延伸至危機傳播與組織聲譽管
理,進一步回應當代媒體環境中「情緖如何形塑公共判斷」的重要問
題。林冠吟的研究基於形象修護理論,透過3×3 實驗設計,重新檢視
編輯室報告 iii
危機類型、回應策略、危機責任與組織聲譽之間的關係,並指出過往
危機傳播研究過度強調「責任歸屬」,卻相對忽略公眾對事件本身的「冒
犯感知」。研究結果顯示,相較於傳統危機責任判斷,公眾是否感受到
事件具有道德冒犯性,對組織聲譽的影響更為深刻,甚至成為危機類
型影響聲譽的關鍵中介因素。換言之,在當代社會中,公眾未必僅依
據事實責任進行判斷,而更可能透過情緖、價値與道德感受來理解危
機事件。此一發現不僅深化了危機傳播理論,也反映出後眞相時代中
「情感政治」對公共輿論的重要影響。
本期內容還有一篇特稿是來自已經退休的馮建三老師。馮老師早
年引入傳播政治經濟學的視野,為臺灣的左派媒體研究奠下基礎,功
不可沒。榮退之前,憂心於兩岸衝突,頻頻奔走疾呼和平反戰。不意外
地,他的表態引發兩極化的輿論反應,各種批評與攻訐紛至沓來。臺
灣傳播學刊之所以選擇冒著風險刊登此篇特稿,除了感謝馮老師多年
來對傳播學界的貢獻,也相信強調溝通的傳播學界能夠以身作則,歡
迎並聆聽各種意見/異見,打破同溫層。肯認彼此的眞誠、眞實、與正
當性,以交流攻錯取代敵視醜化。危機當頭,更期待傳播學者不置身
事外,一起以自己的專業為臺灣的未來集思廣益。學刊有關「戰爭與
媒體:台海衝突之間與之外」的專題仍將持續徵稿,不管是同意或反
對馮老師的論點,甚或別出新裁的構思,都歡迎不吝賜稿。
馮老師以臺灣媒體長年忽視的「芬蘭化」切入,直指兩岸衝突與
臺灣社會統獨對立,固然因素眾多,媒體未提供多元解方與探索更多
可能性的嚴重失職難辭其咎。雖然多被視為卑躬屈膝換取俄羅斯的善
意,在他眼中,「芬蘭化」是以小事大的務實明智抉擇。面對難以力取、
不尊重異議的霸權,透過媒體與政治人物的節制,口不出惡言,相忍
為國,率先展現善意,可能化解對岸對臺灣充當美國馬前卒的憂慮。
而馮老師更相信外交與國防休兵,不是怯懦或自廢武功,而是以退為
進,不給予對岸出兵武統的藉口。
「芬蘭化」是否於兩岸間可行?必然大有爭議,然而不可否認的,
確有一些政客、名嘴、與媒體,高喊偉大口號,實則利用緊張的兩岸關
係進行情緖動員,藉此賺進流量與商機。如果民眾對兩岸的未來想像
刻板、貧乏或冷感,媒體就該反省自身是不是善盡多元論述的言責?
如果「芬蘭化」不可行,有識之士盍興乎來,共同來為臺灣的和平與民
iv 《臺灣傳播學刊》第49 期
主獻策。細心的讀者也許會注意到,此文中也多處自承複製「芬蘭化」
的難處,諸如臺灣不似芬蘭般主權獨立、被國際承認,又無北約般的
外在軍事穩定支持,再加上難保對岸會像俄羅斯般只求聽話、不挑釁。
如何在媒體自律或自我審查下,仍保有資訊自由?如何於外交與軍事
休兵中,不致於斷絕外援、被鎖進中國內政事務拒絕外國干預的窘境?
以小事大以智,良哉斯言,但是我們也需要馮老師與更多人共商大計,
督促以大事小以仁。
若將後兩篇論文與前述 #MeToo 媒體研究相互對照,可以更淸楚
看見當代媒介場域中的形象、情緖與權力如何彼此交織。無論是組織
危機、公共人物人設崩解、性暴力指控、或國家暴力威脅,媒體與社群
平台早已不只是資訊傳播的管道,更是情緖動員與道德審判的空間。
在 #MeToo 運動中,倖存者往往必須透過情感揭露與創傷敍事來爭取
「可信性」;在危機傳播中,組織則必須面對公眾對其「冒犯性」的感
知與情緖反應;而在兩岸衝突中,庶民的情緖既可能看穿媒體黑白二
分僞善論述,卻也可能成為民族主義與民粹政治動員或綁架的對象。
三者共同指出,當代媒介社會中的公共判斷,已難以單純建立於客觀
事實或法律責任之上,而是深受情緖認同、道德價値與媒體再現方式
所影響。因此,媒體如何報導危機、如何框架事件,以及如何平衡情感
與事實,不僅關係到個別政治實體、組織或個人的聲譽,更涉及整體
公共討論的倫理品質與民主文化。
最後,侯政男針對兩本最近編輯出版的LGBTQ 數位時代讀本所寫
的書評,為本期 #MeToo 運動的專題增色不少,提供跨國比較的視野,
並將性/別研究的關懷擴及數位平台的情感連結與行動主義。讀者如果
看完本期專題後,想進一步瞭解數位媒體上可見性的愛恨交織、以及
行動性的結構限制與可能,可以在他的導讀帶路下延伸閱讀,領略不
同結構位置、不同身分交織、與不同的在地脈絡下可喜可悲的情慾政
治。
《臺灣傳播學刊》在2024 年的「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
核心期刊收錄」中,繼續被收錄在「社會學及社福社工」最新TSSCI 名
單中,並維持TSSCI 第一級期刊的評鑑結果。而「113 年國家圖書館
典藏之學術期刊資源學術能量風貌報吿」評比中,也獲得「期刊卽時
傳播獎(精選組)」肯定。在兩年編務期間,學刊改採新的封面、版型
編輯室報告 v
設計,並擬定新的AI 投審稿規範。感謝所有投稿者、匿名審稿者,以
及讀者們的支持與迴響,更誠摯感謝編委會的六位委員、執行編輯、
助理編輯的鼎力相助,沒有你/妳們就沒有持續進步的學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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